建筑工程结算遇阻?甲方拖延或拒绝结算的合法应对策略与法律依据解析
在建筑工程领域,顺利结清工程款是施工方项目闭环、实现盈利的关键一步。然而,“甲方不予结算”或拖延结算的情况时有发生,给施工企业带来巨大的资金压力和经营风险。当遭遇此类困境时,盲目应对或消极等待往往于事无补,掌握正确的法律知识和维权策略至关重要。
一、 甲方不予结算的常见情形与原因分析
甲方(建设单位)拖延或拒绝结算,通常基于以下几种情况:
- 对工程质量存在争议:甲方以部分工程存在质量缺陷、不符合约定标准为由,拒绝办理最终结算。
- 对工程量或计价方式有异议:双方对已完工程量的确认、变更签证的计价、材料价差调整等无法达成一致。
- 资金链紧张或恶意拖欠:甲方自身资金周转困难,或意图以拖延结算的方式变相占用施工方资金。
- 合同约定不明或存在漏洞:合同中对结算期限、程序、标准等约定模糊,给甲方拖延提供了借口。
- 以审计为由拖延: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,甲方常以“需要等待财政审计结果”为由,无限期推迟结算。
理解这些原因,是采取针对性措施的第一步。
二、 施工方的法定权利与合同依据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、《民法典》合同编及相关司法解释,施工方享有按期获得工程价款的权利。
- 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:这是法律赋予施工方的强大权利。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,承包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。逾期不支付的,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、拍卖外,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,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,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。
- 合同约定:双方签订的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》是结算的根本依据。合同中关于工程款支付节点、结算申请与审核期限、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等条款,是直接维权的合同基础。
三、 遭遇甲方不予结算的实战应对策略
面对结算僵局,施工方应保持冷静,按步骤有理有据地推进:
- 全面梳理与固定证据:这是所有后续行动的基础。系统整理并保存好: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、全部施工图纸、工程变更签证单、会议纪要、往来函件(尤其是催告结算的书面文件)、经甲方确认的工程量报表、阶段性付款记录、竣工验收报告(或甲方实际使用证据)等。
- 正式发出书面催告函:向甲方发送措辞严谨、依据清晰的《工程结算催告函》,明确列出已完工程范围、报送的结算金额、合同依据,并设定合理的答复期限。此举既是履行催告程序,也是为可能的法律诉讼准备证据。
- 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专业咨询:可尝试通过行业主管部门、行业协会或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调解。同时,尽早咨询专业建筑工程律师,对案件风险、证据效力及诉讼策略进行评估。
- 果断启动法律程序:若协商、调解均无果,应在法定诉讼时效内(通常为三年)及时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。诉讼请求可包括:请求法院判决甲方支付拖欠工程款及利息、确认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。
四、 风险防范与事前管理建议
防范胜于救济。在项目前期和施工过程中就应做好风险管控:
- 完善合同条款:在签约时,尽可能明确结算时间表、逾期审核的视为认可条款、明确的计价原则和争议解决方式。
- 重视过程资料管理:实行严格的工程签证、索赔管理制度,确保所有变更、指令都有书面确认,避免事后扯皮。
- 定期对账与发函:在施工过程中,定期与甲方对已完成工程量及价款进行书面确认,保持沟通记录畅通。
结语 “建筑法甲方不予结算”是建筑行业的老大难问题,但并非无解。施工方应摒弃“等、靠、要”的思想,主动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,通过系统化的证据管理、规范化的催告程序和必要时坚决的法律武器,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在法治环境下,正当、合法的诉求终将获得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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